湖北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物危险操控状况的布告(2024年第15期)
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商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2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物展开核对处置的告诉》(市监食检函〔2024〕181号)和《商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物展开核对处置的告诉》(市监食检函〔2024〕229号)触及我省2家食物出产企业,2家托付出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物危险操控状况布告如下:
一、脾胃派(湖北)健康办理咨询有限公司托付湖北分缘堂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出产的“橘皮杏仁特别膳食”
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托付上海市质量监督查验技能研究院,对脾胃派(湖北)健康办理咨询有限公司托付湖北分缘堂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出产的“橘皮杏仁特别膳食”进行了抽样查验,抽样单编号为GBJ67ZX,经查验,维生素A、维生素E、钠项目不符合GB 24154-2015《食物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物公例》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2024年5月7日,武汉长江新区商场监督办理局执法人员向湖北分缘堂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送达抽检不合格陈述并展开现场查看。经查,该批次产品共出产405盒,除留样2盒外,其他交给托付方脾胃派(湖北)健康办理咨询有限公司。当事人对涉案产品采纳自动召回办法,向托付出产公司发布召回公告,到现在,共召回 361 盒。
2024年5月6日,武汉市江岸区商场监督办理局执法人员向脾胃派(湖北)健康办理咨询有限公司送达抽检不合格陈述并展开现场查看。当事人对涉案产品采纳自动召回办法,到现在无相关这类的产品召回。
二、脾牛(武汉)世界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托付湖北麦克森生物技能有限公司出产的“鑫脾牛猴头菇鸡内金脾健™颗粒”
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托付河北省食物查验研究院,对脾牛(武汉)世界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托付湖北麦克森生物技能有限公司出产的“鑫脾牛猴头菇鸡内金脾健™颗粒”进行了抽样查验,抽样单编号为GBJ51ZX,经查验,钠不符合GB 24154-2015《食物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物公例》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2024年5月23日,咸宁市商场监督办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查验陈述,并对湖北麦克森生物技能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查看。经查,该批次“鑫脾牛猴头菇鸡内金脾健™颗粒”共出产496盒[240克(10克/袋×24袋)/盒],货值2083.2元,已悉数出售结束。当事人发动召回机制,向托付出产企业发布召回公告,共召回40盒。
2024年5月21日,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向脾牛(武汉)世界生命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抽检不合格陈述并展开现场查看。当事人发动召回机制,发布召回公告,到现在无相关这类的产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