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驶证不仅是车辆的“身份证”,也是交通部门征收公路养路费的首要规范。记者从有关部门得悉,这一规范将从下一年1月1日开端被完全打破,行驶证标明的轿车吨位不再是公路养路费征收时的参阅是根据。据了解,新的规范首要针对现在都会存在的“大吨小标”现象、不合法改装行为以及漫天飘动的“假证”来拟定的。
所谓的“大吨小标”车辆,即轿车在出厂时,将本来规划制造的轿车载重量成心从大吨位改标为小吨位,以此来下降养路费收费规范。因为行驶证上所标明的轿车吨位是公路养路费的征收规范,简直一切的卡车都存在“大吨小标”现象。为了敷衍查看,不少车主还制造假证,有时一辆车会有七八本假的行驶证。“大吨小标”、假证众多不光形成国家规费丢失,并且危害公路、危及交通安全。
为了根绝“大吨小标”现象和假证众多,交通部就2005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征收计量规范做出了一项“历史性”的打破:公路养路费的征收计量规范由本来“行驶证规范”改为由国家发改委一致发布的公告来履行,即依照《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载货类轿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和发改委2004年第31号公告核定的车辆吨位来计量征收公路养路费用。考虑到一致车型质量可能有改变的状况,交通部规则,发改委《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载货类轿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中,好像一车型质量参数屡次发布且前后不一致的,按最新发布的规范核定。
关于其他车辆的征收计量规范,交通部规则,依然依照交通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公路轿车征费计量手册》(第三册)的要求,计量征收公路养路费用。
自治区交通厅相关担任的人介绍,广西将于下一年1月1日开端履行这个新规范,运用假证或运用“大吨小标”行驶证的车主有必要提前准备好。 (方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