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首都商贸物流高水平质量的开展,完善本市商贸物流根底设备,构建以特大型都市运转保证为根底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拟定出台《关于申报2023年度促进商贸物流开展项目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
一是支撑商贸物流智能化开展项目。支撑使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能进步物流主动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支撑流转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打通信息流、物流,促进完结物流规范化一向化联接、信息协同化同享,进步流转供应链协同运作功率和水平。
二是支撑服务城市运转保证的商贸物流新形式演示项目。推动商贸物流改变开展方法与经济转型,鼓舞一起配送、一致配送、会集配送、多式联运等形式开展,支撑绿色物流技能和形式立异使用。
三是支撑冷链物流开展项目。支撑商贸流转领域冷链物流配备与技能晋级,开展全程冷链物流服务,鼓舞冷链配送形式多元化立异开展。
商贸物流根底设备现代化建设和晋级改造;物流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软件开发及硬件收购;主动分拣设备置办;1.2m*1.0m规范化托盘、规范化周转筐等规范载具及与其配套的货架等设备设备置办;电动叉车、手持终端设备、GS1信息收集和处理设备、物流作业监控等物流设备收购;物流环保节能技能使用及晋级改造投入;冷链物流设备与技能使用及晋级改造投入。
一是项目申报,自告诉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依据从属联系将申报资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能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公司集团或总部企业。
二是项目审阅,依照从属联系,由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能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公司集团和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凡契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告诉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结相关资料的提交作业。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能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公司集团和总部企业完结初审后,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汇总上报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经过复审、第三方评定、检验等程序对申报项目择优予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