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钾是植物生长和发育必需的三大营养元素之一,对植物生长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钾肥作为资源性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农业领域,被广泛的施用于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用来增产并提高作物品质,钾肥消费主要流向是复合肥、配方肥、水溶肥、加工型钾肥、钾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以及农业直接施用等;同时部分应用于工业领域,主要用作化工辅料。
全球钾盐分布不均匀,大体呈现资源高度集中的状况,可开采储量集中在少数国家,其中加拿大、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为全球储量最高的3个国家,根据美国国家地质调查局《世界矿产品摘要2019》,上述3个国家2018年钾盐储量分别为加拿大(25.64%)、白俄罗斯(19.23%)、俄罗斯(12.82%),合计占全球钾盐储量的60%以上。全球钾肥实际产量与产能分布相同,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等8国的钾肥产量共约占全球的94%。由于钾肥资源高度集中,在2013年以前,全球钾肥行业处于寡头垄断竞争的状态。自2013年BPC联盟解体后,加上加拿大白求恩钾矿、土库曼斯坦钾矿及欧洲化学钾矿的陆续投产,全球钾肥供应量得到一定释放。
全球钾肥消费大多分布在在东亚、拉丁美洲和北美3个地区,中国、巴西、美国与印度是全球主要的钾肥消费国,约占全球钾肥总消费量的70%。据IFA预测,到2024年全球钾肥需求将增长到7,367万吨,短期钾肥需求的增长将主要出现在巴西、拉丁美洲、非洲及部分东南亚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未来5-10年,钾肥需求量年增速将保持2%,这是由人口增长决定的刚性需求,这些需求大多数来源于于南美、南亚和东亚的增长,中国、巴西、印度依然存在很大潜力,土地减少、人口增加也推动了相关地区对钾肥需求的增长。
东南亚是第四大钾肥消费市场,除我国企业在老挝投产的钾肥项目已释放部分产能以外,其他东南亚各国钾肥消费全部依赖于进口。东南亚钾肥需求平均60%左右来自于农业直接施用,直接施用的作物范围广泛,以越南为例,主要有水稻、咖啡、胡椒、辣椒、橡胶等,另外在生物燃料发达的国家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对农用钾肥的需求更加庞大。东南亚正处于农业蒸蒸日上的阶段,随着该区域国家对平衡施肥的日益重视及经济作物贸易量的增加,对钾肥的需求空间很大,钾肥需求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我国的钾盐矿产资源匮乏,对钾肥进口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对外依存度约为50%。据海关数据统计,2020年氯化钾进口量为874万吨,按进口国别来看,排在前三的分别是加拿大、俄罗斯和白俄罗斯,数量分别为360万吨、230万吨和140万吨,占据总进口量的84%。具体如下:
从国内整体生产能力看,近年来我国钾肥产能产量有所增长,至2019年底钾肥产量达到590万吨,自给率有一定的提升,但由于我国钾资源总体稀缺,钾盐资源储量逐年减少,服务年限逐步下降,资源型钾肥产能扩张已不可持续,钾盐资源全球化配置是我们国家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开发利用境外钾盐矿资源,建设海外钾盐生产基地,是保障我国钾盐供应安全的重要举措。
综上,中国企业在东南亚进行钾盐勘探开采的投资,对缓解中国及东南亚地区钾肥供求矛盾有着非常强的优势。
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际”)专注从事钾盐矿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业务。中农国际拥有老挝甘蒙省35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钾盐矿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1.52亿吨,建设了老挝第一个实现工业化生产的钾肥生产装置,已形成全面机械化的开采系统、低耗高效的选矿系统及工业化充填系统。近年来,通过自主实施技改扩能措施,该套钾肥生产装置年产量已突破25万吨,生产运行平稳,2020年全年生产合格钾肥产品25.17万吨,销售钾肥23.54万吨,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当前,中农国际老挝钾盐项目已在全球新生钾盐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功,不仅率先实现了合格钾肥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并构建了以越南、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地区为核心的销售网络及物流体系,具备了先进的开采技术、系统的生产组织、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及高效的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立足于亚洲,规划开发百万吨级的钾肥项目,致力于把公司发展成为国际级钾肥供应商,打造中国海外钾盐基地,维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在现有25万吨/年钾肥生产装置稳产优产的基础上,公司已于2020年4月真正开始启动了25万吨生产装置提质改造和75万吨扩建项目,预计2021年建设完工,届时可形成100万吨的国际标准晶体氯化钾规模,向国际级钾肥供应商的发展目标稳步迈进。
公司钾肥资源位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老挝,东连越南、南接柬埔寨、西邻泰国、北靠中国,隔海马来西亚、印尼等缺钾国家,依托区位优势,公司以东南亚地区为核心目标市场,市场潜力巨大,且东南亚地区历来为全球钾肥高价地区。与此同时,先进的开采技术、系统的生产组织、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及高效的专业管理团队,经过数年发展,公司老挝钾肥已成为东南亚市场提供钾肥供应的一支生力军。
公司老挝钾肥项目主要是采用条带充填采矿法,使用综合机械化掘采采矿工艺,将开采的钾混盐矿进行破碎、分解结晶、经过筛分后,通过浮选、过滤、洗涤、脱水、干燥工序后生产成氯化钾产品;同时将分解后的母液进行蒸发浓缩,与浮选后的尾盐混合充填于井下采空区,形成安全环保的闭环式生产模式。生产基本的产品为氯化钾、颗粒氯化钾,用于农业直接施用,或者用作复合肥、复混肥生产原料。农作物施用钾肥能加强作物的抗病、抗寒、抗旱、抗倒伏及抗盐能力,改善作物产品的质量,提高粮食作物蛋白质的含量、油料作物的粗脂肪和棕榈酸含量、薯类和糖料作物淀粉和糖分含量;增加纤维作物及棉花的纤维长度、强度、细度;调整水果的糖酸比,增加其维生素C的含量;改善果菜的色泽和口感,增强其耐贮性。果蔬粮食等作物均需要钾肥的施用,其中果蔬、玉米和水稻是钾肥主要下游需求,三项作物对钾肥的需求占比分别约为17%、15%和12%。
①采购模式:以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为支撑,建立了国际化的采购物流体系。对于重要设备、大宗材料及物资的采购,公司会组织技术论证,选择合格供应商,并采取招标、议标和比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执行,严控成本,提升供应质量,逐步构建货源稳定、风险可控、质优价宜、完整高效的供应链体系,为公司生产经营降本增效提供有力保障。
②生产模式:经过十年深耕,公司已在老挝钾盐矿区建立完整的钾肥生产系统,实现了固体钾盐矿机械化开采的成熟模式,钾肥产能持续增长。目前公司正在快速推进老挝甘蒙省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该项目由25万吨钾盐提质增效技改以及75万吨钾盐扩建改造组成,百万吨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钾肥产能将实现跨越式增长,产品的质量逐步提升,项目规模效应进一步释放,企业纯收入能力及品牌竞争力将全面提升。
③销售模式:公司钾肥产品是复合肥生产的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同时直接可用于农业施用,客户主要为复合肥生产企业及渠道分销商。在坚持直销的同时,从资金实力、采购偏好、渠道优势、合作习惯等多重维度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总实力较强的客户,原则上直接销售;对部分实力较弱的客户,借助分销商进行渠道销售,以此来实现对客户的全覆盖。
④盈利模式:钾是农作物生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之一,钾肥属于传统工业产品,公司依靠钾肥的出售的收益与成本及费用之间的差额盈利。
⑤结算模式:公司在签订钾肥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具体约定,一般都会采用前TT或者信用证方式来进行结算,100%款到或证到后,安排产品发运或由客户上门自提。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际”)专注从事钾盐矿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业务。中农国际拥有老挝甘蒙省35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钾盐矿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1.52亿吨,建设了老挝第一个实现工业化生产的钾肥生产装置,已形成全面机械化的开采系统、低耗高效的选矿系统及工业化充填系统。近年来,通过自主实施技改扩能措施,该套钾肥生产装置年产量已突破25万吨,生产运行平稳,2020年全年生产合格钾肥产品25.17万吨,销售钾肥23.54万吨,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当前,中农国际老挝钾盐项目已在全球新生钾盐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功,不仅率先实现了合格钾肥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并构建了以越南、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地区为核心的销售网络及物流体系,具备了先进的开采技术、系统的生产组织、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及高效的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立足于亚洲,规划开发百万吨级的钾肥项目,致力于把公司发展成为国际级钾肥供应商,打造中国海外钾盐基地,维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在现有25万吨/年钾肥生产装置稳产优产的基础上,公司已于2020年4月真正开始启动了25万吨生产装置提质改造和75万吨扩建项目,预计2021年建设完工,届时可形成100万吨的国际标准晶体氯化钾规模,向国际级钾肥供应商的发展目标稳步迈进。
注:钾肥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根本原因是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运输费计入经营成本,造成产品毛利下降。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来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还没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公司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资经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说明:本公司将智联谷物下属子公司元通船运、友联谷物一并转让,智联谷物资产负债表自2020年11月30日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1)本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设立正利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2)本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设立厚朴贸易,认缴注册资本1万新加坡元。
(3)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农国际于2020年11月4日设立年谷顺成,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新设立公司股东尚未出资,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柏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对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110A014047号审计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5,961.61万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640.8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3,924.37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7,661.42万元。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计划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战略转型为以钾盐矿开采、钾肥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企业,目前正聚焦钾肥主营业务,全力推进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随公司钾肥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后续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扩大公司产能。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各样的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虑了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真实的情况并参照了行业和当地的薪酬水平,能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上的水准,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