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反馈意见梳理,大同证券第五大股东北方铜业拟将其持有的大同证券股权,转让给中条山集团。监管就中条山集团的财务情况,还有是不是对持股大同证券有相关优化安排等方面提出问题。
除此之外,券商中国记者还注意到,近日,大同证券0.4645%股权也再次被摆上“货架”。不过相较此前披露的转让价格,已下调了231万元。
大同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证券史上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总部在山西。本次变更是指大同证券第五大股东从北方铜业变为中条山集团。大同证券2022年年报显示,北方铜业持有其6.8864%股权。
北方铜业于2021年12月“借壳”南风化工在深交所上市,其控制股权的人正是中条山集团。中条山集团是华北地区最大的铜联合企业,由山西省国资委实控。因此,大同证券本次股东变更属于地方国企内部的股权资产调整。
针对此次大同证券股权变更,证监会共提出六条反馈意见,全部跟中条山集团有关。
第一条是请大同证券及相关股权出让方、受让方说明,在证监会核准股东变更之前,中条山集团是不是已经实际行使证券公司股东权利,同时补充提交《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
这里需说明的是,在北方铜业“借壳”上市过程中,南风化工将包括大同证券在内的资产和负债,与中条山集团持有的北方铜业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了置换。彼时的《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曾提到,不论置出资产是否已实际完成交付或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及风险均已实质转移至中条山集团等表述。而根据证券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核准,股权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接受表决权等。
第二条是中条山集团主营从事铜金属的采选及冶炼,下设子公司均为实业企业。请中条山集团进一步论证是不是满足关于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应当“紧密围绕企业自身主业发展需要”的规定,并说明中条山集团是否对持股大同证券有相关优化安排。
第三条是补充中条山集团及其控制机构2023年违法违规相关情况及整改完成情况,包括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行政监管措施、被自律组织出具纪律处分或自律措施,或正在调查事项情况。
第四条是请中条山集团结合2022年末以及最新的资产负债率情况,论证是不是满足“资产负债和杠杆水平适度”的要求。
第五条是提交属于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即中条山集团控制股权的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
第六条是如中条山集团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已完成,请及时补充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
大同证券是一家混合所有制券商,第五大股东的变动并不可能影响其股权结构。目前大同证券第一大股东是上海中科生命科学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是大同银星金店有限公司,持股票比例分别为29.8449%和23.0228%。据天眼查,股权穿透后,这两家企业均为个人所有。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大同证券0.4645%股权再次被摆上“货架”。北京产权交易所显示,国电电力拟以675.93万元转让大同证券这部分股权,信息公开披露期为3月27日到4月10日。
国电电力是大同证券第十三大股东,股权转让意在清仓,并早在2021年8月就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了转让信息。不过,接盘人难觅。
据公开报道,大同证券这0.4645%股权2023年10月7日挂牌时,转让底价是906.93万元。后期继续降价挂牌,也没有成交。如今再度挂牌,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底价已经下调了231万元。
虽然转让底价一再降低,但从已获得的投资收益看,国电电力这笔股权投资尚算不错。国电电力2023年半年报显示,投资大同证券累计利得789万元。
挂牌信息也透露了大同证券最新的财务报表。大同证券2023年营收为3.21亿元,纯利润是5606.67万元。截至2023年年末,资产合计77.16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为12.59亿元。较2022年年报时营业收入少了8300.5万元,但净利润翻倍,增加了3514万元。
从整个行业视角看,大同证券将发生的股东变化只是缩影。2022年以来出现多例中小券商股权变动,其中不乏国资内部股权资产流转的案例。如近期,亚泰集团拟将东北证券20.81%股权出售给长发集团,9%股权出售给长春市金控。而长发集团是亚泰集团的控制股权的人,两者均为长春市国资委实控。
但更多券商股东席位则迎来全新面孔,尤其是国资背景股东。如新时代证券(现诚通证券)和华融证券(现国新证券)分别被央企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和国新资本收入麾下。再如地方国资方面,湖北最大金控平台宏泰集团入主天风证券、湖北武汉金控并购九州证券(今华源证券),恒泰证券成为北京金融街集团旗下券商。
兄弟券商并购方面也有一些正在进行的案例。如华创证券竞得太平洋证券10.92%股权成第一大股东,国联证券和民生证券正在推动合并工作。近期,浙商证券拟受让国都证券11.16亿股股份,将成为后者第一大股东。
综合来看,上述股东被“换新”的券商,或是业绩尚佳,或是业务特色明显,或是被转让的股权比例高,可获得的话语权较大。但更多体量较小、特色不够鲜明的中小券商,哪怕股权转让价格几经下调,都找不到买家。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股权转让进行中的中小券商还有多家:大通证券第二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清仓转让15.42%股权(50901.274456万股);国银金融租赁牌转让银泰证券4.99%股权;本钢集团拟清仓其持有的中天证券21.35%股权;银之杰拟通过公开挂牌、协议转让等方式出售持有的东亚前海证券26.1%股权。
据业内人士分析,部分中小券商股权不受青睐,主要跟盈利能力弱、业务突破瓶颈大等有关。未来又该何去何从?2023年11月,证监会曾发声,将引导中小机构结合股东背景、区域优势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信达证券非银分析师王舫朝在研报中曾对此分析称,立足自身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是中小券商形成错位竞争的关键。在他看来,后续或可见部分中小券商在基金投顾、研究、公募业务、投行业务方面突围。